“数据共享”开启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
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形成多源数据整合机制,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已成为必然趋势。
综合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的六大优势
一是行政执法主体全覆盖。全面覆盖了市级、区级、街道(乡镇)综合执法机构。
二是行政执法行为全覆盖。完成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全面覆盖,逐步实现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面监督。
三是重点行政执法流程个性化。综合行政执法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设计完成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三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基本执法流程,同时,围绕街道(乡镇)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领域,建立个性化执法流程,实现对各行政执法领域执法全过程的监督。
四是促进数据共享融合。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为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数据资源中心,向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推送行政执法数据的同时,与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其他条线业务系统提供行政执法信息,实现信息数据“多跑腿”,为行政执法人员“减负”。
五是实现行政执法数据多维分析。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重点,建立了多维度的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模型和考核考评指标,加强了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工作的考核,督促各执法部门主动履行监管职责,推动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时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客观、准确的执法数据分析。
六是统一行政执法公示渠道。利用司法局门户网站建立集中统一行政执法公示渠道,方便公众及时了解行政执法决定的相关信息,监督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市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与数字城管、社会治理、便民服务专线等信息化系统建立有效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将成为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归集行政执法信息全覆盖的重要“破冰” 手段。
着手“破冰”途径,实现“数据共享”
1. 共享数据信息。通过建立数字城管、社会治理、便民服务专线等信息化系统和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的数据共享、整合,可以将发现的行政执法相关问题数据,在处置阶段统一推送至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对各自问题进行处置,并自动将处置结果和处置过程反馈至对接的其他部门业务信息化系统,形成“大闭环”工作流程机制。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多重”监督,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办案质 量和效率。
2. 整合事项清单。通过整合数字城管、社会治理、便民服务专线等信息化系统的事项清单,对每个事项清单按照执法业务类型进行整合、梳理,拓展建设事项清单数据库,并由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将事项清单与执法部门的执法职权进行关联,借助信息化手段,依托在线执法办案的模式,行政执法部门可通过处理各种渠道反馈的违法事件,自动关联其应履行的职权,并通过执法案由与执法职权的关联关系,对每个案件的立案条件、处罚依据进行查询,提高执法效率,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各部门依法履职的水平。
3. 加强法治宣传。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和社会治理信息化系统建立了庞大的信息采集队伍和网格员队伍,便民服务专线系统更是拓宽了社会公众反馈问题的渠道。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力度,提高信息采集员和网格员对行政执法问题的发现、辨别能力等,充分利用信息采集员、网格员和社会公众的力量,发现城市管理中的行政违法问题线索,将行政执法部门有限的执法力量,由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向行政执法问题处置工作进行侧重,提高对行政违法问题的处置能力,形成新的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模式,为建设更好的法治社会提供助力。
苏州大汇智慧执法软件,实现行政处罚文书“一秒生成”、法律依据“一库聚合”、执法 检查“一机掌握”,将简易处罚程序压缩至 10 分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