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区“简案快办”执法模式入选总局案例!

2024-07-03 14:46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塘分局《“简案快办”赋能监管执法“加速度”》入选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典型案例

为持续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夯实市场监管基层基础,促进互相交流学习,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选编了14 篇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典型案例。我省推荐的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塘分局《“简案快办”赋能监管执法“加速度”》入选。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加强示范引领,多出经验典型,持续深化基层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基层基础。

为节约行政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湖塘分局于2021年5月起率先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开发使用现场监管执法系统,实践“简案快办”(即简单案件、快速办理),通过移动终端系统现场执法,显著提升了执法效能,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是模块化规范执法增效能。通过现场监管执法系统采用清单式勾选场景,提高了现场执法的适用性,7万余家经营主体信息一键导入,预先设置130余项常见执法事项清单和标准化文书模板,根据监管场景电子化勾选,规范制作法律文书,避免了现场检查受制于环境、时间等因素“手写文书”困难的情况,同时也减少了执法人员手写的错误率。针对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广告、价格、证照等多个领域常见的轻微违法行为,在执法系统后台智能匹配引用法律条款,减少录入事项和内容,避免了法律条款适用错误的问题发生。

二是数字化快速执法提效率。2021年以来,湖塘分局利用现场监管执法系统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432件,其中普通程序案件1374件,简易程序案件1058件。数字化操作推动了监管执法一体化,在线自动完成各项审批,有效压降了审批时限,减少了跑腿时间。同时,在充分告知、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前提下,当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先少则一二十天才能办完的案件,现在半小时内即可完成。当场纠正、快速查处轻微违法行为,避免了签收文书、缴纳罚款的多次“跑腿”,节约了行政相对人的时间成本和负担,系统使用后的违法行为整改率接近100%,在提升震慑效果、树立执法权威的同时,也能**时间给予投诉举报人回复处理结果,有效提升了行政相对人和投诉举报人的接受度和满意度。

三是智慧化精准执法显效益。现场执法监管系统集简案快办、投诉举报、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特种设备监察等多模块为一体,常用平台实现互通,一键对接江苏省执法平台,及时完成案件闭环,有效节约“后处理”时间。全程无纸化监管,实时收集证据材料,执法过程全过程记录,案卷材料电子化归档,实现了电子留痕和可追溯管理,营造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现场监管执法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空间信息等技术,充分利用电脑端、手机端、平板电脑、蓝牙便捷式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多种渠道,以大数据、智能化为手段,建立日常监管、简案快办机制,实现提质增效的目标。一是完成数据归集。系统导入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在用特种设备注册信息、药械企业等经营主体数据,以及对应的检查项目和法律法规,为监管执法提供了基础信息保障。二是完成流程优化。重点将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流程模块化、格式化,实现全程电子化,材料申报和审批全部线上流转,对案情简单的普通程序案件,推行“简案快办”模式,当场制发处罚决定,缩短了案件办理时间,达到“减时间、减材料、提效能”的多重效果。三是完成事后跟踪。系统设置了闭环监督,对于流程上需要再次回访的,明确回访时间,确保检查事项及时闭环。



现场监管执法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空间信息等技术,充分利用电脑端、手机端、平板电脑、蓝牙便捷式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多种渠道,以大数据、智能化为手段,建立日常监管、简案快办机制,实现提质增效的目标。一是完成数据归集。系统导入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在用特种设备注册信息、药械企业等经营主体数据,以及对应的检查项目和法律法规,为监管执法提供了基础信息保障。二是完成流程优化。重点将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流程模块化、格式化,实现全程电子化,材料申报和审批全部线上流转,对案情简单的普通程序案件,推行“简案快办”模式,当场制发处罚决定,缩短了案件办理时间,达到“减时间、减材料、提效能”的多重效果。三是完成事后跟踪。系统设置了闭环监督,对于流程上需要再次回访的,明确回访时间,确保检查事项及时闭环。

随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数字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简案快办”执法模式成为助推行政执法繁简分流的重要举措,打破了基层执法队伍“人少事多”的困局,集中精力办大案要案,有效节约了有限的行政资源。湖塘分局通过现场监管执法系统既实现了减负增效的初衷,又体现了包容审慎、执法为民的宗旨,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率,打造更加规范、高效、文明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需要,是对节约行政资源、优化营商环境有益的尝试,更是不断适应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具体体现。

来源:江苏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